房屋租赁合同签几份(共4篇)

时间:2024-03-18 08:51:01 作者:admin

房屋租赁合同签几份 第1篇

我们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有很多,特别是因为每个人的需要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租金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租房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免向出租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出租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是否有房屋所有人的委托书。

4、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如家具、电器等设备一并转交承租人,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出租人自己承担,交房后由承租人承担。

6、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7、房屋租赁合同何时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签几份 第2篇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如果要出卖该租赁房屋,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表示,未表示的,视为放弃购买。

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或者有其他损害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此优先购买权也存在两个例外:(一)卖给出租人近亲属的;(二)卖给其他按份共有人的。

PS: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合同签几份 第3篇

出租人应该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同时,出租人还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如果房屋发生问题,出租人应该修缮。修缮租赁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不履行该项义务,则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两类:

1、不履行修缮义务产生的修缮之债。如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此义务,出租人仍不履行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不履行修缮义务产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租赁房屋,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可以选择侵权或者违约责任主张权利。

我们在租房时,不仅应该在入住前仔细检查房屋的各个部分,明确房屋租赁合同的各个范围,同时还要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明确哪些是自己该有的权利,而在发现租得房子有问题时,应该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力,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最好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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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签几份 第4篇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并且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PS: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