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施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信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清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行社违约的不在此范围之内。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啬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行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在选择出境施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却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施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订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陪偿责任;甲、乙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护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将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游戏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权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数额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_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 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_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成都悦途秘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对乙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听劝阻的,则甲方负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于甲方个别队员拒绝购买的,可以尊重对方意见,但是该队员必须私下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不得设置任何购物环节。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为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2、如果包车出行,那需要提交人数核算价格,但是这个人数是个虚头,只是我们核算的一个依据,如果我方报总价,会稍显不直观。您提供的人数只是一个核价依据,与实际出行人数会有出入,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我们保证你在出发前一天,人数还会变化。
所以,一旦核价后,根据车型(商务车出行只允许减人,不允许加人),可以随意减人,减少到剩一个也可以,可以有1~2人的人数增加,减人,只减少吃住门票等实际发生费用,车费保险不减;加人,只加吃住门票等实际发生费用,车费保险不加。
所以,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报总数给你,这样加人减人,你们自己可以把握。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4篇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出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_人,单价见附表,总金额为(_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费用包含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游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队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旅行境外指定地接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协议。
如甲方在出发前四天还未支付预付款的,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出发当日,乙方需付完旅游总价除预付款外的剩余款项。
2、甲方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到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到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甲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乙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
1、乙方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的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到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到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擅自减少行程活动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3、乙方作为有别于旅行社的专业户外公司,行程中不得设置任何购物地点。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用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
1、旅途中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对乙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听劝阻的,则甲方负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于甲方个别队员拒绝购买的,可以尊重对方意见,但是该队员必须私下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不得设置任何购物环节。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为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约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5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6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7篇
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三月
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在行程国家本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除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已约定的自费项目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诵、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审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与具有出境(国)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乙方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调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向有关部门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和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接待社(未指定除外)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一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出境旅游组团社团队的权利。
(五)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他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六)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就可能因自身责任造成甲方损失部分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作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具体内容,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保险。
(五)甲方在双方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物品经法定部门鉴定伪假冒伪劣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经营者索赔。
(六)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甲方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应当本着谨慎、合理、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八)出境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征
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九)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收费标准内的规范性发票等消费凭证。
(十)出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第五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I)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罚、拘留、遣返及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施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信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清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的强迫购物要求。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9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0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
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1篇
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标准:_____。
餐饮标准:_____。
购物安排:_____。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2篇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佛山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
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l、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 (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 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游客要求退团,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
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团费总额的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团费总额的1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6至4天,支付团费总额的1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前3至1天,支付团费总额2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出发当天,支付团费总额2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2、游客要求更改出团日期,旅行社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游客承担; 不能安排的,按游客退团情况处理。
3、旅行社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旅行社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确定出团日期后,旅行社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游客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旅行社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已收团费5%;
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已收团费10%;
出发前6至4天,支付已收团费15%;
出发前3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20%;
出发当天支付已收团费25%。
4、游_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_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
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 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 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 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3篇
编号:JSF—20__—1601
江苏省出境旅游合同
江苏省旅游局制定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江苏省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4篇
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_________版)
编号:?浙f17-_________-01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6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 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7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在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要求退团,乙方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o%;出发前13至7天,扣团费总额6o%;出发前6至1天,扣团费总额8o%;出发当天,扣团费总额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团日期,乙方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团情况处理。
3、乙方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己收团费2%违约金;确定出团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甲方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改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团费5%;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团费1o%;出发前6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15%;出发当天支付己收团费2o%。
4、游_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_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按已收团费的1%的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8篇
有关出境旅游合同范本
咀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
姓名-性别-年龄-
境外共计-晚-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
炕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
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咀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简单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_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意外事件, 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_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国旅游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我已通过(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GF-20xx-2402)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名
年月日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出境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导游服务费元/旅游者;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19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对乙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听劝阻的,则甲方负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于甲方个别队员拒绝购买的,可以尊重对方意见,但是该队员必须私下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不得设置任何购物环节。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为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2、如果包车出行,那需要提交人数核算价格,但是这个人数是个虚头,只是我们核算的一个依据,如果我方报总价,会稍显不直观。您提供的人数只是一个核价依据,与实际出行人数会有出入,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我们保证你在出发前一天,人数还会变化。
所以,一旦核价后,根据车型(商务车出行只允许减人,不允许加人),可以随意减人,减少到剩一个也可以,可以有1~2人的人数增加,减人,只减少吃住门票等实际发生费用,车费保险不减;加人,只加吃住门票等实际发生费用,车费保险不加。
所以,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报总数给你,这样加人减人,你们自己可以把握。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0篇
分享到: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_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1篇
合同编号:
旅游线路名称:
旅行社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第一条旅游行程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参加由由本社组织的中国东兴
越南芒街旅游。
第二条旅游行程:旅行社工作人员(领队或导游)带游客到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出入境证件(办证时间:正常情况下2个小时左右)办好之后,由导游带领游客经东兴口岸出境:游览中越两国陆路界碑;雄伟气派的_国徽、国旗:中越友谊大桥,观北仑河风光:越南的国徽、国旗:在中越友谊大桥您还可以感受一步跨两国的奇妙感受:越南口岸出境,游边陲重镇芒街市容、市貌;在芒街浏览琳琅满目的越南土特产、工艺品;在芒街一市场您还可以一睹具有越南特色的“地摊银行”,在“地摊银行”您可以自由兑换越南盾、美元、欧元等各国币种:让您感受到独特的异国风情,亲身感受越南良好的社会治安。行程结束后返回东兴,结束一天愉快的行程!
第三条旅游费用(人民币):旅游者人数人,团费: 元/人,导游服务费 元团,团款合计 元,主要包括办证费、导游费、越南地接费(包括口岸通关费)及劳务费等。以上费用不含:游客个人照相费,自愿购买的意外保险费
第四条人身意外保险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购买境外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费 元/人,保险金额:10万元。
第五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最低成团人数:3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拼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六条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1.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2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3.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团。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对旅行社采取的必要救助和处置措施应予以积极配合,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
第七条旅行社的权利、义务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行程中,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2.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3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旅行社应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旅行社责任
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_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
第九条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第三人侵权及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己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兔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特别提醒:特别提醒:本次旅游行程旅行社不指定购物店,不安排购物活动。但越南芒街的越南土特产、工艺品等商铺众多,旅游者自行购物属个人行为,旅游者对所购商品的价格及质量自己辨别真假,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请谨慎购买。如旅游者要求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签订补充协议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当地旅游质监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附件1: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时间地点项目名称费用(元)项目时间(分钟)旅游者签名同意
年 月 日越南芒街市芒街民族歌舞表演 元/人约60分钟
年 月 日越南芒街市茶古旅游景区 元/人约60分钟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
住址: 营业地址: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2篇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方已认真阅读《通用条款》各项内容,并就《通用条款》按以下第_____项予以确认。
1、完全认可《通用条款》各项内容;
2、基本认可《通用条款》的内容,并就持异议的条款与乙方重新达成协议,记入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二条旅游者情况
甲方参加旅游人数为______人。
甲方声明:参加此次旅游的人员身体状况基本健康,能够适应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担健康责任。□是□否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行团号:____________(□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计____日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三)旅游线路:(包括旅游者抵达的国家/地区、城市、主要景点,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四)集合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
(五)散团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购物安排:每天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全程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是;□否
购买方式:□自行购买;□委托乙方购买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费标准(人民币)为:成人____元/人;儿童______元/人。旅游费用(人民币)总计:成人______元/人×______人+小孩_____元/人×_____人=_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应在出游前____日内交纳预付款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日付讫。相关费用约定在旅游行程中支付时,甲方须支付现金。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或标准:
1、_、手续的费用:乙方代甲方办理□护照□签证□通行证□签注,旅游订车(房、餐)等手续费。
2、交通客票标准:火车:□是/□否空调车,□硬座/□软座/□硬卧/□软卧;
轮船:普通客船____人/间,□是/□否带卫生间,或等舱;星级游船□标准间/□单人间/□套房;
汽车:□是/□否空调车;
飞机:□经济舱/□商务舱/□特等舱。
3、住宿标准:
(1)非星级饭店:____人/间;□是/□否带卫生间;□是/□否有空调。
(2)星级饭店:□双人标准间/□单人间/□三人间/□套房;□是/□否有空调。
住宿时如遇自然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住宿设施位置:□城市建成区内;□城市郊区
4、膳食标准及费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早餐[中西式自助餐或桌餐]_____元/人,正餐_____元/人[□中式/□西式][____菜____汤],共___早餐____正餐。
5、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6、旅游服务费:含组团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境外导游、司机、酒店服务人员小费;
2、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3、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4、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行程中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6、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的费用;
7、第四条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
(一)签约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乙方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日前及时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建议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乙方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补足;如有减少,由乙方退回。
(二)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日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是;□否。
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体转让方式选择:
□1、乙方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由乙方就本合同内容对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甲方与受让旅行社重新达成协议,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4、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3篇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旅*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施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信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清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行社违约的不在此范围之内。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啬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行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在选择出境施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却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施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订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陪偿责任;甲、乙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护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将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游戏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权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数额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投诉机构:
青海省_________市、地区、自治州、县旅游投诉电话:________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写)
青海省旅游局通讯地址: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邮编:810000
青海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09716159841
青海省工商行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9711231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4篇
出境旅游合同样式
一、合同双方
甲方:旅游服务商 (以下简称“旅游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游者(以下简称“游客”)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项目
1、旅游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起止时间:从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旅游行程:详见旅游行程表
4、旅游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费用包括:往返机票、酒店住宿、旅游交通、用餐、门票等一切与旅游有关的费用。
5、旅游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制条件)
6、保险:旅游公司将为游客购买出境旅行保险,购买情况详见保险条款。
三、合同条款
1、双方协商,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游客支付旅游费用。
2、旅游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
3、游客必须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风俗,遵守旅游团队的纪律和规定。
4、游客必须如实提供游客个人信息,如游客信息不真实或者不完整,旅游公司有权取消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若旅游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未能履行旅游服务,游客有权停止合同、要求退款或要求相关的赔偿。
6、如游客因故不能如期出行,应在行程开始后24小时内通知旅游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旅游公司将协助游客解决退款或者改期的问题。
7、若因游客个人原因造成行程中的损失,游客应当独自承担损失。
8、在旅游过程中,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失、伤害等,旅游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双方签字
甲方:旅游公司(盖章) 乙方:游客签字(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5篇
甲方(团队或个人):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报名出团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三、团费包括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3%支付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毒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旅游内容与标准
1、甲方报名人数:______ 人( 大 小,附名单),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 ;
2、乙方组团 ,或转_____旅行社出团;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确认为准。)
4、出发日期及时间_____,集合地点______;结束日期及时间_____,解散地点______;
5、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团费_____元/人,小孩____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额______元。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1、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6篇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 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 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 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游须知,提供旅 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 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杜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依据。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__美圆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8篇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29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固定电话及手机: 电子信箱:
旅行社:
住所地: 邮编:
经营范围:
开户行及账号: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旅游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
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下列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其中:成人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占床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不占床 元/人;
(2)导游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 元;
(3)其它费用: 。
2、旅游费用支付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
(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
3、旅游者逾期付款的,按日向旅行社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不含第3日)尚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约定要求旅游者承担业务损失费。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
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3、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_旅游法》、《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旅游;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2、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4、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领队的书面同意。
鉴于我国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就ADS团队旅游签证有旅游者必须随团旅游的相关规定,因而旅游者除特别情况外不允许脱团,特别情况一般指旅游者途中遭遇人身伤害需要离团治疗或旅游者有证据证明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回国处理的情况。
6、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7、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8、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七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旅游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_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核实旅游者自行办理签证(签注)的有效期及提供的护照、通行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3、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30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_____》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_____。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_____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_____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_____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_____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游经营者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_____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_________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第31篇
青海省出境旅游合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旅游文化的不断丰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出境旅游。出境旅游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放松心情,丰富生活经历。出境旅游的客人需要和旅行社签订一份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客人的安全。
青海省出境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与出境旅游客人签订的合同文件。青海省旅游局指出,旅行社作为旅游资源的开发者、运营者和定向服务者,要出境旅游提供安全、便捷、舒适和高效的服务。旅行社与出境旅游客人签订合同,签订前需向客人公示完整的旅游服务条件、收费标准和退改签规定。
合同文件内容
青海省出境旅游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行程基本条款
- 旅游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以及运输方式;
- 旅游行程中包含的景点、项目和餐饮安排;
- 旅游价格,包括费用项目和付款时间。
二、旅游服务基本条款
- 客人的权利和义务;
- 旅游社的权利和义务;
- 旅游保险条款。
三、旅游服务附加条款
- 签证代办条款;
- 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活动的安排;
- 需提供的有关证件。
签约流程
出境旅游客人与旅行社签署合同前,双方应进行如下事项:
一、咨询旅游服务,确定要求
出境旅游客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相关旅游服务的详细信息,确定自己的旅游需求。旅行社应当提供详细的旅游信息和价格表,让客人知道所有费用情况和退改签规定。
二、签署合同
出境旅游客人前往旅行社,当面签署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客人与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阐明各方责任和义务,包括旅游费用、行程、食宿等等。
三、交纳预付款
客人在签署合同时,应当根据旅行社要求交纳一定的预付款。预付款一般为总旅游费用的一部分,剩余费用在旅游结束时结清。在交纳预付款后,旅行社提供正式的出境旅游合同。
四、旅游过程中须知
在旅游过程中,客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种规定,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以便处理出现的突发事件等问题。
作为出境旅游客人,选择合法合规的旅行社签订合同至关重要。旅行社需要全方位的沟通,为客人提供全面、规范、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出境旅游客人也需要认真阅读出境旅游合同,了解各项服务规定,在旅游中保障自己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