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实用9篇)

时间:2024-01-14 11:22:18 作者:admin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1篇

甲方(托运人):_____合同编号:_____签订日期: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签订地点:_____

本合同以《_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运输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方的《交运单》为准,所签定的《交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交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运单》“客户签收联”上签字盖章,填写收货人的证件号码后交还甲方。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运输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发生的一切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2、为保障货物安全运达,当每月配送货值低于_____万元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万元作为货物安全保证金;当每月配送货值高于_____的,乙方按照月配送货值的_____%向甲方补交货物安全保证金。甲方收取的货物安全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且不存在争议的前提下,应在一个月内返还给乙方。

3、《交运单》的“客户签收联”作为乙方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与发票共同作为运费结算缺一不可的凭证。

4、运输费用结算周期为_____天。乙方须在每个月的_____号前向主动甲方提供上月的对账单、《交运单》“客户签收联”及发票。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付清上月运费。

5、若乙方仍存在甲方委托运输的在途货物尚未运达,则需延后待在途货物安全运达且将收货凭证交付甲方后再进行结算。

六、赔偿责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安全运达。

2、运输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发生货物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交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交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与收货方达成的协议价格赔偿。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运输的最晚时限为_____小时/_____公里,若乙方未能按照《交运单》约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则按该批货物运输费用的_____进行罚款,最低额度不得低于_____元。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如乙方未主动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有效。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2篇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业务范围和职能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从事甲方航班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揽普通货物和除危险物品以外特种货物的国内航空运输,但必须优先保障甲方的公务货。

3.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填开甲方指定的运输凭证。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预定货物舱位,全面正确的向托运人讲明有关运输条件和要求,计收货物运费、地面运费、货物运输保险费、航空货物声明价值附加费等费用。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收运的货物连同货运单和各种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点。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规章、班期时刻表和运价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上述各种业务资料如有修改、补充或作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乙双方共同履行诚信经营职责,共同维护对方正当利益,未经任何一方授权许可,不得以对方名义或资质从事经营行为,不得公开双方合作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任何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8.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_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业务规范;如有一方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航线、舱位及价格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运力,乙方负责在相应航线上组织航空货物。乙方组织销售货物,填开运单、交运操作,运输收入计入乙方,并统一向甲方结算。

2.甲方同意始发航线确定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结算。具体价格、舱位,甲乙双方以协议附件形式确定。

3.甲方空运价格包含始发地的货站地面运输费等费用。

4.货物退运,已付代理手续费应退还甲方;运费更改,其手续费多退少补。

第三条财务结算

1.乙方领用新货运凭证时,必须及时与甲方进行结算后方可申请领新的货运凭证。

2.每次结算,乙方须将一式三份的销售日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票证、当期销售收入汇总表交甲方财务部门。

3.销售日报表中的原件上须加盖代理人公章或财务章。报表页角的“制表人”等栏须填写全名。

4.乙方在送交销售日报表同时,必须附有与销售收入总额相符的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单回执。

5.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结算,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运输款,乙方应按所欠运输款金额的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有关财务结算和管理方面的未尽事宜,按本协议之附件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责任和保障

1.乙方应保证货物符合承运条件,按____________机场货站要求交货,以保证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负责解决始发货站和到达货站的货物收取、安检、地面装卸、发货事宜及费用支付,保证乙方货物按时正常出运和提取。

3.甲方承运货物发生破损、延误等应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并按规定偿付损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飞后将所代理承运的货物清单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询和对帐工作。

(上述“按规定”包括了按总局规定,不同意修改)

5.由于乙方填开运输凭证差错或执行规章和业务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对所填开运输凭证上所列相应货物价值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7.其它运输方面的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责转让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货物运输业务时所用名称和活动地区只能是本协议中确定的名称和地区。

2.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权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诉讼

关于本协议的范围、含义、解释和执行,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给协议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协议签订所在地法律法规。

第七条关于附件

本协议之附件一《签署协议所需提供的'资料》、附件二《运输凭证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货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条款》、附件五《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它有关事项

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并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2.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对方接到通知后并表示无异议的第30天起,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3.在协议终止之前,协议双方都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上述终止不应解除缔约任何一方在终止之日前根据本协议规定所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续签协议,应在本协议到期二个月前向对方提出续签意思表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5.本协议正本壹式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航空货运代理安全责任书》亦作为协议附件,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在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向________快运航空有限公司________营业部提供担保并承担一切责任,并向我公司提供书面担保。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3篇

国际铁路货运代理的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传真:

根据《_民法通则》、《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二.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详细资料,包括: 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海关编码、数量、重量、发运日期、运输期限等.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甲方应将有关部门审批、检验的文件一并提供乙方.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货物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与实际货物相符,若包装没有破损,发货人对货物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单证及随车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3.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货物需要变更时,应在装车3日前通知乙方. 4.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三. 乙方义务

1.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乙方只有在完成转关手续,将有关单据和货物转交到收货人手中才算完成乙方的义务。

2. 及时向甲方报告货运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交付有关单据.

3. 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对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资料要及时和准确的告之甲方。在甲方发货前提供的所有单据,乙方应仔细核查是否正确和有遗漏情况。

4. 因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项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站,乙方保证把货物交运到甲方的收货人指定站点。甲方货物如属于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过程中过失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 费用. 双方同意根据委托的代理事项,按人民币结算运杂费等费用。 2. 结算日期和方式.甲方于发货前5日将上述费用交付乙方.

3. 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4. 货物保险运输或保价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交纳或由甲方联同运杂费一并交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含因甲方责任造成口岸转关时的滞留费)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 铁路停限装 国家政策调整等);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的过失 ; 六.合同生效时间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 *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双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结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 仲裁委员会或所属法院诉讼.(仲裁、诉讼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无效).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

委托方 受托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4篇

国际货运代理专业个人简历

个人基本简历

姓名: 国籍:中国

个人照片 目前所在地:广州民族:汉族户口所在地:广东省身材:162 cm 45 kg 婚姻状况:未婚年龄:22 岁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人才类型: 应聘职位:物流类:报关.报检.货运.助理 贸易类 跟单员.采购员.助理等 公关/媒介/广告类 策划专员.策划助理.公关专员工作年限:0职称:无职称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随时 月薪要求:1500-- 希望工作地区: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至今任班组织委员长一职.

20-南华工商学院院艺术团舞蹈部部长,在此期间并策划组织晚会.

20在广州南沙港见习集装箱操作流程

8月在广东增城星艺琴行担任导师

208月在广东增城市文化局举办的晚会中演出

教育背景毕业院校:广东省南华工商学院 最高学历:大专毕业--06-01 所学专业一:报关与国际货运代理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年至2008 广州南华工商学院 国际贸易系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

语言能力外语:英语 一般 国语水平:精通粤语水平: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

1、能进行一般的英语对话和听﹑读﹑写;精通广东话、普通话;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5篇

国际货运代理读后感

国际货运代理读后感: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简称货代)来源于“The Freight Forwarder”一词,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范围不断的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然而,不管如何命名,其从事的基本业务是大同小异的,主要是代表客户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运输和收取运费等。因而,围绕着这些服务内容,可对国际货运代理作如下定义:

所谓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受进出口的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人。通常情况下,国际货运代理不是“运输当事人”,即承运人,他有自己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充当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并依此处理货物。从传统的运输形式看,发货人和收货人作为一方,承运人作为另一方,货方可以直接找承运人安排货物运输;而国际货运代理的出现,充当了两者之间的中间人。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性质就是具有中间人性质的运输经营者。这在过去显得尤为突出,但如今货代的性质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他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充当货方的代理,在很多情况下,货代逐渐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到国际运输中,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发挥更为独特的作用。

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历史和发展

从公元10世纪起,国际货运代理就开始出现。随着公共仓库在港口和城市的建立,随着海上贸易的扩大,以及欧洲交易会的举办,国际货运代理逐步得到发展。以后,国际货运代理逐步地发展成为中间性质的、独立的行业。到了19世纪,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成立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以此加强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务的管理,也促进了他的健康发展。不仅如此,在1926年5月31日,16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成立了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即FIATA,进一步加强了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合作。现在,国际货运代理已经成为从事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的代理,甚至有80%的空运货物由空运代理所掌握,并且随着集装箱运输业务的空前发展,也占据了海上运输的极大比例。

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市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逐步拓宽放开,也使得国际货运代理显得异常活跃。活跃的市场主体给行业带来了生机。但是,有市场就会有竞争,有竞争就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发展中出现了非法经营的现象,损害了广大货主的利益,扰乱了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经过国家的大力整顿,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开始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然而,要进一步地发挥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运输中的作用,尚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制度及其法律法规,营造一种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一)概述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国际运输业在经历了大规模的重组后,运输集装箱化的发展,单一运输方式向多式联运的转变及国际物流服务的拓展,使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那种在运输中努力扮演主角而又不愿承担承运人责任的状况已经逐渐被选择承担承运人责任所代替。然而由于各国做法不一,业务性质,法律责任和风险也不同。实践中,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或承运人之间往往没有规范性的合同,即使有,也比较简单。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尚无国际货运代理的专门法律。有些国家虽然制定了,但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造成了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中出现了不少混乱和不协调的局面,因而明确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具有现实的意义。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主要指国际货运代理在国际货运中是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而国际货运代理以不同身份出现时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由于实际的情况较复杂,国际货运代理的身份往往不是一目了然的。在传统的国际运输中,常常会简单地把货运代理看成是货方的代理人,而承担代理人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货运代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充当中间人。其业务主要是接受货方的委托发送货物,其中涉及订舱、报关、报验和报检等具体行为。随着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实际上提供着更为多样化的服务,所以也要求货代承担更大的责任。

(二)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地位的区分与认定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必然是当事人与代理人之中的一个,然而重要的是在实际的情况下,如何去区分和认定。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来判断它的法律地位。

1.从签发提单的方式区分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签发无船承运提单一般会被视作为承运人,承担承运人责任。但是实际上,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实际承运人也会签发提单,在这样的情况下,货代的法律地位往往需要通过货代与托运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确定,若合同清清楚楚的约定货代仅仅作为承运人的代理,并且限定了货代的代理责任,这样货代便不能被视作为承运人。

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货代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自己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否就一定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也是值得商榷的。我国的《海商法》第四章第八节对多式联运也作了特别的规定:多式联运是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受地运至目的地交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运输方式。然而在实践中,虽然货代表面上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理应被视作为承运人。其实不然,实际上负责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组织多式联运全程运输的还是公共承运人,货代的性质和作用并未发生本质的变化,也就是说现阶段的货代还没有完成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转变。不仅如此,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有时远远超出了货代的能力范围,因而货代也会与实际承运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实际承运人承担其所负责的运输区段,以此减轻货代的责任。

2.从利润来源的方式区分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但是最终的营利来源无非是代理费(佣金)或是运费。若是货代通过充当无船承运人赚取运费来实现利润时,就会被视作为承运人,因为承运人就是负责货物运输,并向托运人收取运费。而货代仅仅是作为发货人的代理,赚取佣金时,便不是承运人,只承担代理人的责任,即仅就选择承运人时的过错承担责任。这里的关键是托运人与货代

之间的委托合同一定要写明:委托人要求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是代理业务,所收取费用是代理佣金。这种通过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的做法是十分明智的,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争议的产生。

总之,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个案,分析判断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还要结合不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综合的加以认定,不要指望能以一种一目了然的方式去判定货代的法律责任。

(四)国际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简称NVOCC,在我国的《海运条例》中称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经营者。我们说,无船承运是一种经营业务,也可以是一种经营资格,因为只有取得无船承运资格才能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根据《海运条例》_对无船承运资格进行审批。从无船承运人的性质看,NVOCC被视作承运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但显然他不负责实际的运输。另外,无船承运只涉及到海运,一般不涉及其他运输方式。

如今,无船承运人和国际货运代理正在走向融合,很多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无船承运资格,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毕竟,两者的经营范围非常相似,相互都看到了对方的长处。当然现阶段,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准入的门槛要高一些,但不管怎样,两者相互融合的趋势是不容改变的。

四、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责任

(一)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的法律责任

通常,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承担的是承运人的责任。但在发生纠纷时,货代往往不愿意去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因为作为承运人无论本身是否有过失,都要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延迟、毁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作为代理人只需克尽职责的完成代理事项,除此之外概不负责。货代若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与发货人签订运输合同,其赔偿责任则采用运输合同所适用的制度,此类运输合同往往受国际公约或国内货物运输法的制约。自前,无论是水路、陆路、海运、空运或者是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制都是比较清楚的。

另外,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无船承运人时签发无船承运提单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提单应当具备四个特征和功能;1.运输合同的'证明文件。2.货物的收据。3.物权凭证。4.在目的地提货时必须提交的单据。无船承运提单自然也应当提单的特征和功能。那么,货代签发的运输单据是否具备提单的全部功能呢?通常情况下:货代的运输单据只是一种合同性的单据,只具备了提单的部分功能。更重要的是,货代的运输单据不能作为物权凭证。因为物权凭证只能通过国际惯例或者制定法来设立,而不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来约定。所以合同性的货代单据不能作为物权凭证。

(二)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就应当以《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代理原则为基础来确定其法律责任。根据过失责任制,货代在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时,因其本身的或其雇佣人员的疏忽和过失造成的货物毁损承担代理过错的赔偿责任。

五、结语:国际货运代理的自我保护

国际货运代理明确了自身的法律地位后,就应该充分的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既然货代是介于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一方,保护其利益只能从妥善处理与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着手,明确货代与这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货运代理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是十分重要的。合同条款若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出现纠纷时就很容易认定各自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委托合同往往过于简单,没有约定货代的法律性质,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在认定货代法律地位上遇到困难。因此,有必要提醒那些有意以无船承运人身份行事的国际货运代理,在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意识到风险责任的相对加大。由于现代社会国际货运代理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而国内的立法却相对的滞后,所以,货代在从事业务活动中,应增强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合同这一有效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力求使自己的行为法律化、规范化。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又是航运大国,在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已经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国际货运代理关键是要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清楚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必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和迎接更为广阔的前景。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6篇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_合同法》和《_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协议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协议、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协议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协议,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7篇

托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

规格:________

数量:______

重量:______公斤

价值: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年__月__日,货物运到期限:__年__月__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_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________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__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________(盖章)承运人:(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区路(街)号。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8篇

。所以考生举例时应当能够体现自己的能力,而且这个能力必须和职位所要求的能力保持高度一致。例如:考生报考的`职位为综合文秘岗位,在自我介绍时需要抽象出此岗位所要求的特点-文笔流畅、细心。那接下来可以举例子论证自己文字基本功扎实。

第三,技巧辅助

举例如何增加真实性和吸引力?下面我们把三个小技巧推荐给广大考生。

第一个技巧:结合数字说明:数字往往可以给人比较直观的一个印象,也会让自己的叙述更有张力;

第二个技巧:叙述要有情节:增加一些情节可以充分调动考官的注意力,增强故事吸引力;

第三个技巧:自信:自信的人有更强大的气场,也更能够赢得考官的青睐。

第四,注意事项

在事业单位面试过程中,考生也是需要注意一些禁忌的,例如:在一般结构化面试中,除了考官已知的相关信息,不允许考

国际货运服务委托合同 第9篇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2、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_。

3、到达地点:________指定的送货地点。

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二、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

3、甲方装货。

4、双方验货签收。

5、发往目的地交货。

6、收货单位验签。

7、验收后取回单。

8、将回单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运费。

三、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至少提前____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____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2、结算方法为:每月____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六、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