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流公司运输委托书(精选7篇)

时间:2023-12-03 10:06:21 作者:admin

委托物流公司运输委托书 第1篇

委托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借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托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金额(大写)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1条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委托贷款事项

第2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金额为(大写):(小写:)。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账户开立

第5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6条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五章委托贷款的偿还

第11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偿还方式为下列第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结息,利息支付日为,利息共分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

第12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章委托贷款的担保

第15条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项:

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编号为担保字第号《保证合同》;

□编号为担抵字第号《抵押合同》;

□编号为担质字第号《质押合同》;

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六章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16条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第17条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项约定办理: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其他。

第18条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

第七章委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19条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并自行承担该贷款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委托人声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20条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其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21条委托人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委托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委托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22条委托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委托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委托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委托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23条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条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25条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26条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自有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贷款发放金额。

第27条委托人声明: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贷款期限等均经委托人确认。

第28条委托人承诺: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八章借款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29条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30条借款人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借款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借款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借款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31条借款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借款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借款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借款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32条就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断本合同项下的风险或决定是否签署本合同、是否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行动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尽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资料、陈述、说明、解释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33条截至签署本合同时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责任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诚信原则已合理预期直至贷款发放日都不会出现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隐瞒任何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事件。

第34条借款人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八章受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35条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委托贷款经营资格。

第36条已发放的委托贷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受托人不承担委托贷款的任何风险。

第37条受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对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支付了其应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38条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划付利息收入时,应依法履行为委托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受托人实际划付给委托人的利息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第九章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9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

第40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贷款。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贷款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借款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停业整顿、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的其他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如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发生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位变动的,借款人须在变动后十个对公营业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41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催收等手续;

受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章委托贷款风险的承担

第42条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能清偿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

第43条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受托人无义务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委托人的要求并经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44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45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5.发生本合同第条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偿还安排的;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7.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的;

8.借款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行为。

第46条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

2.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定收取挪用罚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5.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47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在委托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贷款资金;

2.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48条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49条如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须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如下第项处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支付违约金;

3.其他:。

第十二章受托人的除外责任

第50条受托人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1条受托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物状况以及担保物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2条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仅限于协助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且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担未送达责任。

委托人的邮寄凭条作为已送达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邮寄凭条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证明依据。

第53条无论委托人是否收到贷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章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第54条本合同适用_法律。

第55条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56条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章其他

第57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均应发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及时地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所有通知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1)如为递交,则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为送达日期;(2)如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区与郊区)采用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3)如为异地的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但是,前述规定的送达日期与被通知方实际收到或正式签收的日期不一致时,则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为送达日期。(4)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59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相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承诺,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终止、被撤销或可执行性的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内容被依法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仍为有效

第60条本合同构成三方就该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做出的一切书面的和口头的有关合同、协议、约定、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为同受托人订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请、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对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约束力。

第61条委托人、受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章附件

第62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

2.委托贷款通知书;

3.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利率调整通知书。

第十七章附则

第64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执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条在签署本合同时,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66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签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委托物流公司运输委托书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_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

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

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本协议受_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物流公司运输委托书 第3篇

xxx托运部: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持此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本人(本公司)所有货物提货(接货)业务。如证件不全或有疑点,不予办理提货(接货)业务,并及时与本人或本公司联系接洽验证。

如本人(本公司)联系方式、被委托人及联系方式有变更时,本人或本公司会及时通知贵公司并办理公司变更委托书的相关事宜,此委托书作废。如因被委托人、本人(本公司)联系方式更换而未及时通知贵公司前来变更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或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本委托书有效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座机电话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移动电话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手机号:

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委托物流公司运输委托书 第4篇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受托人收到上述内容的授权委托书正本一份,用于代理委托人提货。

二、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提取货物不收取代理费用,凭发货单位出库单和委托人入库单向委托人结算运费,并开具运输业发票。

三、受托人从发货单位提取货物后,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有将货物运送到委托人处入库,运输途中损毁、灭失等损失均由受托人。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期:

委托物流公司运输委托书 第5篇

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领取快递,特委托___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物流公司运输委托书 第6篇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特订立此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类型:电梯综合楼

坐落位置:

委托物业服务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物业服务事项:

乙方向甲方配备以下人员:管理人员4名、秩序维护队员k名、保洁人员l名、会务人员2名。

第三条:保洁服务

1、保洁服务标准:

1门厅、地面、门窗、一楼、二楼、三楼、四楼的玻璃、墙体无明显积尘; ○

2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卫生间地面无积水,大小便池无污垢,卫生间无异味;○ 茶水间无污垢、无积水。

3办公桌面无积尘,沙发无积尘,办公区域植物无积尘 ○

4电梯大厅无烟、纸屑、积尘,电梯间无积尘 ○

5楼道栏杆、扶手、梯步无烟头、纸屑、积尘 ○

6清洁每天8:10点以前清理完毕,除每天早上、中午、下午固定清洁时间外,不定时保洁,保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

7附件:保洁处罚细则。 ○

2、会务服务标准:

1会议室地面、桌面无积尘, ○

2烟缸无烟头、残留、积水。烟缸无污垢。 ○

3会议桌椅摆放整齐,统一,会议桌面无空余纸杯,会议过后及时清理。 ○

4会议首先进行全面准备,○会务人员的引领(服装、茶具的摆放、文明礼貌用语:请您……)

5会议进行中勤掺水(礼貌用语:请喝水) ○

6附件:会务处罚细则。 ○

第四条:秩序维护服务:

1、秩序维护服务标准

1乙方维护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位置安排,24小时值班轮岗,坚守岗位(包括○用餐),恪尽职守、保持警惕,善于发现和排除可疑人员及情况,确保甲方办公场所安全。

2乙方维护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字迹清晰,正确无误,交接班登记。按○甲方要求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同时做好车辆停放,环境整洁等工作,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

3乙方维护人员统一着装,佩戴齐全,精神饱满,执勤时要讲文明、讲礼貌。值○班室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4乙方维护人员须定时和不定时对公司内外进行巡查,及时关闭门窗、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遇突发事件,○乙方须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和甲方,并配合公安机关和甲方做好善后或侦查工作。

6乙方要做好甲方报刊、杂志、信件等物品的接收工作。 ○

7乙方人员在岗期间严禁喝酒、赌博、利用办公电脑上网和打游戏。 ○

⑧附件:秩序维护队处罚条例。另外,乙方成立督查组,每天不定时对会务、保洁、秩序维护队进行检查,督查组人员名单如下:

宁勇、刘国伟、范康蓉。

第五条:车辆按乙方指定地点停放,锁好车辆门窗;车内切勿留存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六条:每年的电梯维保费2500元、年检费3000元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分摊并

以年检部门开具的发票据由甲方支付ll

第三章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0元,不含电梯维保费,年检费。其中每月支付元,以转账方式支付。

2、电梯维保费,年检费确定后据实支付。

3、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20元。

第四章委托服务期限

第七条:委托服务期限为 2 年:自20xx年 10 月 27 日0时起至20xx 年 10 月

26日24时止。

第五章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甲方有权进行抽查。抽查时如发现乙方未按规定巡查或人员服务不到位,将对乙方做出警告或处罚。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服务制度

2、室内的维修、维护自行解决。

2、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财产损失而无法追回的情况下,照价赔偿。

3、因乙方服务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根据甲方委托服务事项办理完交接手续。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号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六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表人: 年 日 月

委托物流公司运输委托书 第7篇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顶升塔式起重机,为使安装、顶升工作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双方本着互相协助、紧密配合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委托条款,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安装、顶升地点:花园城五期施工总承包工程工地。

二、安装、顶升:塔式起重机壹台,型号为QTZ80F。

三、施工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四、安装、顶升高度:70米。

五、安装、顶升费用:元/台(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提供本机的出厂合格证原件、产品使用说明书、检测记录。

2、甲方必须负责安装、顶升现场的安全警戒线的设置,并进行现场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3、甲方负责清除塔吊周围的障碍物,保证安装、顶升工作场地能满足设备的顺利安装、顶升。

4、甲方所交设备部件给乙方时必须部件完好、齐全,如因甲方设备本身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工期,由此造成的乙方机械台班及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在安装、顶升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的调配工作。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范、现场实际情况、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安装、顶升方案的要求进行,对所负责安装、顶升的设备安装、顶升过程的安全负责。

2、乙方提供设备的`安装、顶升方案、安装、顶升资质证明及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及上岗证。

3、乙方自备与安装、顶升有的工具及操作工人的劳保用品(设备随机配的专用工具除外)。

4、乙方不得在安装、顶升过程中损坏或丢失甲方提供的设备和零部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安装、顶升费: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九、本委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