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物业服务合同(通用3篇)

时间:2023-11-22 08:18:17 作者:admin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合同 第1篇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物业使用管理公约》和甲方统一管理规章的前提下对其承租的厂房享有充分的使用权。但乙方应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租赁物业主体结构及厂房内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并支付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园区内自行设立食堂或是在租赁物内自行烹饪,乙方同意由甲方或出租方委派的专业公司负责工业园的食堂饮食服务。

8.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变相抵押、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否则,甲方有义务配合出租方对乙方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出租方追索权。

8.4乙方应负责购买租赁期限内承租区域内所有商品及其专用设施的财产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如乙方从事的是危险作业生产业务,必须为承租物业购买全额财产保险。如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5本合同签订后,如无甲方及出租方书面同意(须加盖公司公章),乙方不得私拉乱接水电及相关设施,否则一经查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6乙方的机器设备最大负荷不能超过物业楼面承重,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7乙方可免费使用公共区域内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使用时须遵循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8.8乙方若违规使用电梯,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变压器用电租户增加或减少用电量时,乙方要配合甲方的临时停电处理,乙方若在甲方停电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甲方有权停电处理,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10严禁高空抛物,一经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次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负责租赁物业内的安全管理,并安排管理员对其员工进行合理的管理,保证其员工遵守园区管理制度,因乙方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人员意外事故或人身损害事件,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合同 第2篇

乙方须于装修施工前五天就有关施工单位、设计图、材料、证明等提供给甲方及出租方审核并备案。乙方提交装修申请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及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规定,装修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未经出租方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如装修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乙方应选择有施工资质的正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开工前应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

装修期间要保持环境整洁,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应封装好,存放室内,待装修基本完成后由装修公司统一清运出园区;装修材料及时搬入室内,不可堆放在园区公共场所;保持所经楼梯、楼道及走廊的干净卫生,不得将装修垃圾、装修材料堆放在户外、门外及其他公共部位。

6.5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及乙方的装修合同单位自行承担。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合同 第3篇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划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方案、规章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二)依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

(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视、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四)对本物业的公用部分不得私...